苏州市将在市教育局直属的中小学校试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希望通过这一制度完善校长考核管理制度,为校长的任用、考核、奖惩、晋升、待遇提供依据和管理标准。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意见(试行)》,苏州中小学校长的职级分为“四级六等”,即特级、高级(含一等、二等)、中级(含一等、二等)、初级。
苏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校长职级制将逐步完善校长考核管理,建立社会参与的校长办学满意度评价制度,实行校长试用期和任期制度,建立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