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400-616-2638

索取免费课程资料

2015年复兴高级中学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

来源:复兴高级中学 时间:2015-06-16

结合我校学生艺术社团的发展需要, 2015年复兴高级中学计划招收舞蹈特长学生2名。

   结合我校学生艺术社团的发展需要, 2015年复兴高级中学计划招收舞蹈特长学生2名。

  一、招生范围及招生要求:
  1、在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连续团龄2年以上,思想品德优良,初三阶段被评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艺术团团籍档案完整的正式团(队)员。
  2、参加由复兴高级中学组织的文艺特长测试,成绩考核为优良。
  3、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符合文艺特长生降分录取标准。
  二、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 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实施日起接受报名咨询。
  2. 学生需向复兴高级中学自荐,时间:2015年5月4日——5月12日。材料中必须要有2015年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请在邮件封面注明“文艺特长生自荐材料”)
  3. 自荐材料还包括:2015年复兴高级中学文艺特长生报名表(下载附表3),同时将获奖复印件附在后面。 (A4 标准统一装订 )
  4. 录取选拔由校招生工作小组采取材料审核和文艺特长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凡初审通过的同学,学校会以电话通知及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学生要准备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特长测试。
  5. 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将根据对学生的综合评价拟定录取名单,同时在网上公示,并报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三、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 “阳光招生”要求,规范操作程序。
  2、 运用校监督机制,确保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联系方式
  校址:上海市车站南路 28 号

上海市复兴高级中学-51国际教育预约看校申请

咨询电话:400-616-2638